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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中俄陆路边境口岸全部关闭!

桐乡人都在看→ 桐乡发布 2022-05-19


4月8日0—24时,

浙江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意大利输入),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

(西班牙输入)。

嘉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桐乡无新增确诊病例!


嘉兴最新疫情通报

  4月8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2例。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累计出院2例。


  4月8日0—24时,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46例,累计出院45例。


  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0例,累计出院47例。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 1578人,尚有9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浙江最新疫情通报

  4月8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意大利输入)。新增出院病例3例。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9例,累计出院19例。


  4月8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西班牙输入)。无当日转为确诊病例,当日解除隔离4例。截至4月8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0例(其中境外输入41例)。


  4月8日0—24时,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18例,累计出院1216例,累计死亡1例,治愈出院率99.8%。


  截至4月8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67例,累计出院1235例,累计死亡1例。无疑似病例。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7302人,尚有88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全国最新疫情通报

  4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3例,其中6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2例为本土病例(广东2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湖北2例);新增疑似病例17例,其中16例为境外输入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黑龙江1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48人,重症病例减少13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29例(含重症病例31例),现有疑似病例71例。累计确诊病例110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74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4月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160例(其中重症病例17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7370例,累计死亡病例33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1865例,现有疑似病例7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1688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510人。


  湖北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5例(武汉45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武汉2例),现有确诊病例401例(武汉398例),其中重症病例137例(武汉13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4187例(武汉47036例),累计死亡病例3215例(武汉2574例),累计确诊病例67803例(武汉50008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8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5例(境外输入1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2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104例(境外输入364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384例:香港特别行政区960例(出院264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5例(出院10例),台湾地区379例(出院67例,死亡5例)。


境外最新疫情通报

  世界卫生组织8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以外新冠确诊病例达到1270204例。


  世卫组织每日疫情报告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8日10时(北京时间16时),中国以外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73553例,达到1270204例;中国以外死亡病例较前一日增加6693例,达到75893例。


  全球范围内,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73639例,达到1353361例;死亡病例较前一日增加6695例,达到7923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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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陆路边境口岸全部关闭

  据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从中俄两国有关主管部门获悉,中俄陆路边境口岸人员通道目前已全部临时关闭。驻俄使馆提醒在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上述信息,认真遵守俄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隔离,避免长途旅行。遇有紧急、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使领馆联系。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或 0079167680296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国务院发布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第三条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第四条  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规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日期。


  第六条  强化信息公开。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天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各省(区、市)公布本行政区域的情况,本土传播和境外输入情况分别统计报告。


  第七条  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第八条  无症状感染者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


  第九条  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


  第十条  组织专家组对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巡诊,及时发现可能的确诊病例。


  第十一条  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二条  有针对性加大筛查力度,将检测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强化监测,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十三条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播隐匿性、症状主观性、发现局限性等特点,国家支持开展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传播力、流行病学等科学研究。


  第十四条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信息沟通、交流合作,适时调整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


  第十五条  各地要加大新冠病毒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指导公众科学防护,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

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发布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


  《方案》要求,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以互联网为基础,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服务;以社区为阵地,建立心理疏导与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方案提出七项工作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科普宣教,营造团结互助的社区氛围。


  二是在医院和隔离点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开展集体心理疏导。


  三是保证心理疏导与治疗连续性,要求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的患者信息的交接。


  四是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在社区主动寻求支持。


  五是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等主动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汇报并协助申请困难救助。


  六是加强病亡者家属关爱和心理支持,心理专干、社会工作者等主动为其提供哀伤辅导、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


  七是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


  《方案》强调要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区县要成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各街道(乡镇)明确1名领导负责相关工作;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在街道(乡镇)设置社会工作站。有条件的,建立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方案》强调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对口指导机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精神科转介服务。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要开展培训和督导。《方案》要求遵循统一领导、团队协作、分工负责,严守心理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伦理原则、保密要求,分类分级的工作原则。



  附件: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要点


  一、及时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澄清和解释最新的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
  

  二、建议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坚持保持作息规律、营养均衡、劳逸结合、睡眠充足、适度锻炼,以提高机体对疾病的免疫力。
  

  三、引导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建立理性的生活方式,排除有可能存在的歧视及外在干扰带来的心理影响,调适焦虑、无助、恐惧等心理,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来,并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营造关爱、包容、尊重和接纳的社会环境。
  

  四、在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注重倾听、共情、正常化、鼓励、积极建议等基本咨询技巧的使用。多采取稳定情绪的心理干预策略。多采取整合视角的社会工作干预策略,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社会支持体系。
  

  五、对于患者所提出的实际问题,例如对复工的担忧,工作人员应当鼓励其认真学习和理解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积极寻求家人、同事、朋友或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理性解决实际问题。
  

  六、及时追踪并充分获悉来自多渠道的病亡者家属的心理状况信息,尊重病亡者家属的求助意愿,在准确心理评估的前提下,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袁隆平:中国不会出现“粮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个国家和地区出于粮食安全考虑,开始限制本国粮食出口,这引发了全球关于粮食危机的担忧。“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带来的粮食安全问题,袁隆平表示,中国完全有实现粮食生产自给自足的能力,不会出现“粮荒”,希望大家不要担心。


  由于海南有充足的阳光和适宜的气候,因此每年12月到次年4月,袁隆平团队都会前往三亚南繁基地开展科研。今年,除了忙于自己的工作,袁隆平也非常关注新冠肺炎疫情。2月,他通过湖南省红十字会,以个人名义向湖北捐款10万元人民币,并特意录制了一段视频,为抗疫一线的所有人加油。


  袁隆平一直在为中国和世界粮食安全忙碌。据了解,袁隆平团队今年将在全国推广精心选育的超级杂交稻品种“超优千号”1000万亩,预计每亩增产100公斤。3月23日举行的“三一工程”(三分地养活一个人)双季稻高产攻关示范2020年度工作会议,确定了在湖南13个县(市、区)的攻关基地开展以第3代杂交水稻“托底”的双季稻高产攻关示范,目标是两季总产达到每公顷18吨。


  去年10月首次公开测产、试验田亩产达到1046.3公斤的第三代杂交水稻,目前也即将在南繁基地完成今年的制种任务,预计4月10日就能收获种子。此外,袁隆平领衔的耐盐碱水稻(海水稻)稻作改良试验面积也在去年扩大到了10000亩,试验田设置在不同类型的盐碱地中,包括东北、渤海湾、新疆、东南沿海等地。袁隆平曾表示,中国有约15亿亩盐碱地,其中具备改造潜能的盐碱地面积在2亿到3亿亩之间,每亩的目标产量在300公斤。


  袁隆平强调,尽管中国完全有能力实现粮食自给自足,但确保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松懈不得,这次全球疫情就是一记警钟。


来源:新华社、健康中国、浙江新闻、健康浙江、中国政府网、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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